[摘要] 生活中经常会听到“小产权”“大产权”的字眼,“大产权”多数人都是理解的,而对于“小产权”真正了解的却不是很多,今天,高密房天下小编就跟给大家详细的聊一下关于“小产权房”的那些事!
【高密房天下讯】 生活中经常会听到“小产权”“大产权”的字眼,“大产权”多数人都是理解的,而对于“小产权”真正了解的却不是很多,今天,高密房天下小编就跟给大家详细的聊一下关于“小产权房”的那些事!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行为不受法律认可与保护,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1、城市房价过高:
中国房价过高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另外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房群。
2、擦边球的空间:
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村集体牵头开发,在这一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四、购买风险
1、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
2、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3、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后,如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
说了这么多,各位看官是不是对小产权房有了一个综合的了解了呢,高密房天下小编认为买房子是一辈子的大事,千万不能马虎草率,宁可多花点钱买个放心,也不要图一时的便宜让自己后悔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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