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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潍坊市公积金政策连番轰炸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6-29 10:15

[摘要] 2015年的时钟即将划过一半,过去的半年里,潍坊房价涨跌起伏,购房者心态也随着众多刺激楼市的新政的出台而变化。而潍坊房天下也记录下了每一项楼市新政出台的时刻,其中以潍坊公积金新政抢眼,连番几次出台政策,为潍坊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带来了大福利。

【高密房天下讯】 2015年的时钟即将划过一半,过去的半年里,潍坊房价涨跌起伏,购房者心态也随着众多刺激楼市的新政的出台而变化。而潍坊房天下也记录下了每一项楼市新政出台的时刻,其中以潍坊公积金新政抢眼,连番几次出台政策,为潍坊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带来了大福利。

接下来就带你回顾这半年来的潍坊楼市新政:

潍坊公积金新政接连出台

1、潍坊住房公积金可自动提取还贷

1月24日,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潍坊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借款人及配偶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自动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可使用资金,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内部转账的方式直接抵还其每月应还贷款本息。

在潍坊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申请或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都可申请委托自动提取。委托自动提取还贷采用一次委托、自动划转、足额抵扣的方式。

已取得公积金贷款,在每月14日(含)之前申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当月开始执行;在14日之后申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次月开始执行。新申请公积金贷款,并申请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放款的次月开始执行。

2、潍坊公积金贷款4月起免抵押登记费

自2015年4月1日起,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费(包括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由各受委托银行承担,不再由借款人承担。

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购买现房和二手房,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每套80元。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要交160元: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2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的登记费用。

3、潍坊公积金新政出台 降低首付/放宽条件/提高额度

经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批准,将于5月1日起调整潍坊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政策调整的部分内容: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首套住房,期房或现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第二套住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40%。

放宽首套住房的认定。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已婚的按家庭计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原有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提高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在目前全市统一执行的贷款额度上限基础上再提高5万元,即统一调整为:缴存比例合计(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比例的和)为20%(不含)-24%的,贷款上限为40万元;缴存比例为16%(不含)-20%(含)贷款上限为37万元;缴存比例为16%(含)以下的,贷款上限为35万元。

4、潍坊市公积金支付房租 每年可提取一次

5月1日起,潍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或租住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符合这两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如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可以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如不能提供的,每年职工及其配偶租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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