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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一人未及时申报被行政处罚

高密房产天下2020-02-10 18:01:49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密市公安局先后于1月30日、2月1日下发通告,要求从疫情较重地区往返高密的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居或公安机关申报,自觉接受检疫、隔离等措施,不主动申报或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2月9日,高密市公安局依法对从湖北返回高密未如实申报的郭某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阚家镇居民郭某于2020年1月23日从湖北到达高密,在村干部登记信息时,郭某谎报行程,隐瞒从湖北返回高密的事实,后被群众举报。鉴于郭某返回高密后一直在家中未外出,未造成严重后果,2月9日,高密市公安局阚家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高密市公安局再次严正提醒:仍未主动申报的人员,不要心存侥幸,要立即申报、登记,并主动做好隔离工作。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来自疫情较重地区返回高密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警 方 通 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依法打击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后,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往返高密市人员(含高密籍在湖北省学习、务工、出差人员,下同)尚未在社区(村居)登记备案的,必须24内在社区(村居)向网格员、警务助理,居(村)委会完成登记备案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接受相关服务;自2020年1月8日以来接触过湖北往返人员的市民也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登记。对故意隐瞒事实或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造成相应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从湖北省往返高密市人员未按规定在家进行居家隔离、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从湖北省往返高密市人员或接触湖北往返人员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按照要求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造成传染病被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治疗痊愈后按故意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近期有从湖北省往返高密市人员或接触湖北往返人员后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及时向社区(村居)网格员、警务助理,居(村)委会报告或拨打110提供线索。

特此通告。

高密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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