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合同猫腻,购房者并不陌生,它们真真切切地伤害到了购房者的利益,商品房买卖12条“霸王条款”,买房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啦!
5、“霸占”停车位
霸气表现:“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出卖人有权出售、出租。”
此条款违反了《物权法》第73、74条,排除了业主占用、使用、、处分小区道路和车位的权利。此外,《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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